申通快递弄丢400万元发票 被诉赔偿12万元

近日,申通公司将总金额人民币 400 余万元的发票原件弄丢,而取件时未告知贵重物品需要保价,申通公司被诉至法院,要求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12 万元。

申通快递弄丢 400 万元发票 被诉赔偿 12 万元

据海淀法院通报,原告西藏汉拿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称: 2016 年 12 月 28 日,公司财务人员将总金额人民币 400 余万元的发票原件交由被告申通公司邮寄。

被告申通公司官网显示:此快件由申通快递揽收。但直至 2017 年 1 月 5 日,此快件依然未能成功投送。经多次询问被告申通公司,得到的最终答复是:此快递已丢失。

被告申通公司取件时,未告知原告贵重物品需要保价。被告申通公司将原告快递丢失后,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。原告所邮之物为发票原件,现已无法补办。

原告认为,因被告过错,导致原告 2016 年 12 月份 12 家门店税收无法正常申报,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由被告承担。

目前,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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